财政部9月4日发布公告,为了鼓励煤炭资源集约开采利用,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,资源税减征50%。
《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
表示,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,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,资源税减征50%。
此次公告,相当于对此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上进行了延续。
通知原文如下:

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
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
为了鼓励煤炭资源集约开采利用,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,资源税减征50%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3年8月21日